昨日,本报刊登过一篇新闻《一等奖小学作文初中教师评 “合格”》,里面提到,面对同一篇作文,一线教师往往很分裂:如果按照考试要求,我会如何评判;如果按照个人看法,我会如何评判……事实上,学生更加分裂,因为他们在不同阶段还要接受不同的评判标准,他们无所适从,困扰不堪。
由于版面篇幅关系,笔者在昨天的稿件里没有提到另一个细节——对一篇初中作文,华东师大中文系的赵志伟教授拒绝打分,他认为这篇作文太过虚假,“作文的题目叫 ‘我感动了身边的人’,写的是喜欢跳舞的‘我’骨折了,但拄着拐杖的‘我’还是坚持在课堂上参加训练,身边的人都被‘我’感动了。但是,我告诉你,我自己不久前刚刚骨折过,知道骨折意味着什么!休养时只能静坐,不能接受这种高强度训练,因为你的身体承受不了!你的医生、家人、老师也不允许你这样做!”赵教授在发出这通感慨之后被告知:这篇作文就是一线初三教师评出的优秀作文,满分60分,它得了58分。
现状是,一线语文教师们对学生作文存在“考试评价”和“真实评价”两种标准,前一种标准是说给学生听的,后一种标准是向同行发牢骚时用的!这就像童话里的那个王子,白天的时候是呱呱叫的青蛙,到了夜晚才在恢复人形后默默流泪。
事实上,教师们就连对不同学段的学生,也会采取不同的标准:一名小学教师在点评初高中生作文时用的是“真实评价”的标准,但在评价自己所教学段的小学生作文时,则采用“考试评价”标准!初中、高中教师同样存在这一问题。有的教师一方面直陈现实的不合理和自己的无奈,但话锋一转,“我的孩子正在读高中 (小学、初中),他现在接受的作文教育是畸形的! ”
这就是心理学上的 “多重人格”:“有一些人格知道其他人格的存在,有一些则各行其事。在特定时段内,至少会有一两个人格处于‘值班’状态,不会出现好几个人格争夺控制权的混乱。 ”“不同人格之间的变换过程通常是突然且戏剧化的,但再好的演员恐怕也难模仿得惟妙惟肖,也因此病人常被误以为在装病。 ”
是什么导致了作文教学的 “多重人格”?教学评价体系的混乱,小学、初中和高考的作文评价标准各不相同是主要原因,比如对困扰众多教师的“考试评价”,高考阅卷负责人完全否定:我们的 “考试评价”其实就是你们的“真实评价”,你们所担心的功利性的“考试评价”并不存在!复旦附中的一位语文特级教师当天在听完点评之后,连连感慨“语文教育不可救药了”,因为就连这普通的几篇作文,都是评价者莫衷一是,一人一个标准,那么学生到底该怎么办呢?
最可怜的是学生,在不同学段时,他们会被教育用不同的方法来写作,有时候被教套路和空话,有时候被教育“作文就是编造‘真实的谎言’”,有时候又被教育要写真情实感……在当天的论坛现场,一名激动的小学生家长还走上前台指责教师:“我儿子说了,你们都是 ‘冒牌老师’、‘冒牌专家’!因为他已经被教育得不知该怎么说话! ”
孩子们无所适从、困扰纠结,他们已经提出了问题:“大人们,请告诉我们,我们到底该听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