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1月20日的第10期 《教育部公报》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22条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并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办学自主权和招生自主权等方面做出规定,同时也表示要依法依规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学生权益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中涉及到了民办教育发展所需的多个方面的政策,但具体实施中还需解决诸多难题。
结合专家建议,本报选择了其中实施可行性最强的几条进行解读和实施建议。
新规解读
第5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
现状:目前,在我国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政府希望社会能投入更多,放宽审批条件是办园者的需求,也是家长的需求。
去年北京市也发布申办小规模园的相关条件,但现实中,民办小规模幼儿园要获得审批还是非常困难,导致了很多灰色幼儿园的存在。
【实施建议】
马学雷:教育发展纲要中表示,民办教育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而民办教育在寄宿制、双语教学、国际化等方面都对公办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未来还需要发挥民办学校在体制、机制方面的灵活性,为整个教育改革探索出一条发展路径。
第8条: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民办高校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现状:去年5月1日,北京小规模办幼儿园政策正式实施。据北京市教委去年公布的小规模园发展计划,2012年将创办20所小规模幼儿园。但除硬件达标难外,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老师要有健康证和保育证,幼儿园园长要具有相关学历、经验,并取得园长上岗合格证书等“软件”也成为民办小规模园无法通过审批的瓶颈。在民办高校方面,去年10月,包括北京城市学院()在内的5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审批,正式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这是我国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
【实施建议】
林子杰:目前民办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只有5所,我认为不多,也不少。民办高校现阶段更重要的应该是强化与公办高校不同的有自己特色的应用型本科教育。如果申报硕士学位教育权应该首先论证好其办学定位和特色。其原因之一是办学时间较短,内涵建设还不足,研究性高职称教师队伍还不够充分或现有的高级职称教师大都老龄化,不稳定。原因之二是民办高校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在于其与公办高校不同的办学模式、体系、人才培养类型等,其研究生培养也应有自己的定位和特色。
洪成文:可以参照公办学校,这不仅是一种进步,也是管理的智慧。许可制度的关键是标准统一性,公办学校能够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办学校也可以有。公办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民办学校也可以。这至少有两个进步。一是便于管理。但民办学校要获得授予权,必须首先努力争取达标。二是突破,从五所民办学校获得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这一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权利在逐步增加。将来还有没有新突破?比如民办学校可否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民办学校可否设立博士后流动站、民办学校可否接受国防生、民办学校可否像MIT一样,接受国家重大国防科研项目。
第10条: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本科学校招生自主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生源情况允许民办本科学校调整招生批次。完善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允许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学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
现状:从2001年以来,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评估机制已经越来越健全,对民办高校的招生数量、招生范围都有明确规定。
例如,院校在评估中如果出现问题,还可能面临减少招生指标的处罚。
【实施建议】
林子杰:扩大民办本科院校招生自主权首先应评价各民办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具备什么样的办学条件或能承担多大培养能力就给予多大的招生权,不应无条件放开,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
洪成文:招生问题的重点关键是研究和规定:民办学校哪些方面不能做?什么不能做?比如不能歧视残疾人,不能歧视少数民族学生等,只有规定了不能做的事,才能真正放开民办高校招生的手脚。
(指导专家:马学雷,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洪成文,()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子杰,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于朝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副院长)
第12条: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保险。……
现状:提供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在资格认定上已没有太多问题,但在职称评审上遇到的难题一直没有解决,以北京市的规定为例,户口不在北京的教师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民办高校一方面无法获得进京指标,另一方面从外地引进的师资因为无法参加职称评审也很难留住,对教学质量和学校的发展都不利。
在进修培训、国际交流方面,民办院校也无法像公办院校一样获得政府的经费支持。而民办教师的退休待遇也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民办院校办学时间已经超过30年,不少老师到了退休年龄,按照目前的制度,老师退休后拿到的养老保险与公办院校教师可能差一倍甚至更多。
【实施建议】
林子杰:应该强化的是民办院校鲜活的办学运行体制下发展灵活的教师待遇机制,有些方面要大大超过公办院校。
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方面国家应给予同等的参评机会和认定,但民办院校用人则应该采取竞聘上岗,按教师能力评价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待遇,职称只是参考。
第13条: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享受同等的资助政策。
现状:目前,提供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在奖、助学金的名额、数量,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都已能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的权利。但在“生均公用经费”方面,提供非学历的民办学校,如民办中小学通常没有政府拨付的“人头费”。
【实施建议】
林子杰:学生应该享受国家对同龄学生的同等待遇、同等机会、同等展示和竞争的平台,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同等水平或能力的学生可能会遭遇一、二、三本等级概念化认知而带来的不公平或不被优先接受,这是现阶段对民办院校、教师及学生的挑战。
洪成文:大家已经习惯于将学生分为民办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这是一个发展中的问题。过去十多年中我们一直在稳步突破。从火车票的问题,到助学金的问题,将来还有参军问题,出国问题,干部身份问题,()资格问题。尽管如此,教育部的“实施意见”毕竟是一种进步。但在当前情况下仅依靠一个“实施意见”就能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
对话
“22条”执行有待地方政府创造
刘林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北京城市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参与《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新京报:您参与了“22条”的起草和出台,请介绍一下它出台的背景。
刘林:这个文件由最初的30条改为22条,出台这项政策的部门也由11个减至教育部一个部门。
原来教育部起草的30条,涉及到很多其他部委,是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框架下形成的,许多措施超出了教育部的管理范围,需要与其他部委沟通,解决诸多问题,涉及到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深水区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先形成和出台了22条。我认为,首先,教育部并没有放弃30条,还在努力,还在争取其他措施尽早颁布。22条本身,没有超出纲要的规定和内容,比如清理和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种歧视政策、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审批,并不是新的内容,而是进行了细化和进一步落实。
新京报:您认为22条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刘林:比较大的亮点和新意我认为有两点,一是政府和学校合力给民办学校分担社会保险金的问题,解决平等待遇问题。其实这个内容早在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已经公布了,但实际推动不大,没有落实。这次的意见鼓励省市分担民办学校教师五险一金的支出,将会有两个直接效果,第一是民办学校的老师的社会保障、退休保障能与公办学校基本趋于一致,这为民办学校招聘教师培养人才、壮大师资力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第二减轻了民办学校的负担,实际上民办学校养兼职教师的成本已大于公办校,民办校教师成本不断加大,给优质办学带来一定困难。
最重要的是,意见在法律上落实了教师平等权,现在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教师也就应该享受同等待遇和保障,这是民办教育政策当中前进的一大步。
第二个亮点是民办校自主权,特别是在招生方面的自主权。民办校发展最关键的不是政府给多少钱,而是政府给多少权。民办学校需要紧密与市场相结合,快速调整方向,从市场当中得到资源。
新京报:国外名校中不乏私立学校,您认为中国的民办学校要像国外那样有真正的名校,还需要多长时间?
刘林:50到100年。美国是先有哈佛后有美国,民办教育在国外也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阶段,民办教育在当地的重要发展主要是遇到了重大的发展机遇,这个机遇是来自于社会经济变革和科技革命。比如斯坦福大学得益于第三次工业革命,抓住工业革命的机会,迅速走上快速发展的通道,从而能够超越。斯坦福从办校到名校也走过了将近100年时间。
新京报:您如何评价22条?
刘林:22条总体出发点是好的,不过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政策的执行很重要。比如,清理和纠正歧视政策的问题,要明确谁是清理主体,主责部门一定要明确,办理期限也要明确,需要具体细化的方案,这些都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创造。(采写/新京报记者 缪晨霞 王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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