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教育新闻网江西频道新闻热线0791-86230017接到反映,称新余市第一中学教育片区划分不合理,有失公平,一江之隔的大部分学生到一中就读初一必须缴纳高额“借读费”。
新余一中大门(中国教育新闻网 刘春香 摄)
小升初“就近入学”成空话
这些天,家住新余市城东区胜利管理处东头村渝东大道旁的廖先生着急了起来,他的的小孩今年小学毕业了,本来按“就近入学”的教育原则,他家的小孩是应该进入新余市一中就读的,因为他家离市一中大门直线距离不会超过800米。但是,东头村的孩子前两年就读新余一中初一年级都缴纳了6000元以上,原因是他们所居住的东头村与新余一中隔了一条江,东头村学生的教育片区被划给了5公里外的新余十六中。
电子地图上清晰显示东头村距离新余一中900米,距离新余十六中5.2千米。(均为直线距离)
6月底,廖先生带着6000多元钱前去新余一中替小孩报名,却被告之,今年的“借读费”为1万元,且无正式票据可开,只有一张“借读”报到通知单。
廖先生告诉记者,片区如此划分存在着极不科学和不合理性。前年他们村的学生借读费是6000元,去年的借读费是6600元,今年直接涨成了五位数。“这种涨法还让不让人活了”,廖先生很是气愤。
新余市第一中学的“借读”报道通知单(中国教育新闻网 刘春香 摄)
新建小区同处一地却不需借读费
东头村的村民们表达对教育划区不合理性的不满,更对这里的教育公平提出质疑。就在他们居住地的公路对面,一个名为“水榭花都"的新建小区,同在河的一边,却不属于借读范围。
水榭花都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内的业主的小孩都在新余一中就读,不需要缴纳“借读费”,开发商都已经协调好了。
在小区内,一名业主表示,现在很多人为了小孩读书择校而买房,他本人就是其中之一,主要因为水榭花都售楼时打出了“买水榭花都房,就读新余一中”的宣传语。
按照当地教育片区划分,河对岸不属于新余一中的片区。但是,近两年很多新开楼盘的开发商都会和学校“协商好”,打出能就读一中的口号,这样的楼房更好卖;而另外一些早些年开发的小区因为没有开发商的“协调”,尽管有的离一中直线距离百来米,却也只能乖乖的缴纳万元借读费。“算下来近百元每米,简直比空运还贵”,另一名业主透露其中奥秘。
知情人士透露,和“水榭花都”小区一样,不需要缴纳借读费的小区还有柏林溪岸、孔目江一号、香榭绿洲、中大水岸丽都等。而不在规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附近其他居民,从孩子安全和路程方面考虑,均不愿舍近求远,只好乖乖献上“借读费”,借读新余一中。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每年新余一中接收借读生高达百人以上,如按万元每生来算,今年仅“借读费”一项,新余一中额外收费就达百万元之巨。这还不包括附近一些新建小区的“协调费”。
位于新余一中河对岸的东头村、樟村、竹子棚村的居民因居住小区级别的不同,导致借读费出现“冰火两重天”。
在管辖着东头村、樟村、竹子棚村三个自然村的胜利管理处办公室,章主任向记者介绍大概情况,他们胜利管理处管辖十四个自然村,有3000多居民,1000多户人家。按照划片规定,辖区居民适龄子女到新余十六中就读。因为来回要坐车,上学要寄宿,以及教学质量各方面的原因,学生和家长有情绪,不愿到十六中就读。
在胜利管理处的上级部门新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李副局长告诉记者,高新开发区只有十六中一个中学,可以容纳学生数3000人以上。本身按片区来计算,应该有2500至3000人左右的学生在十六中就读。但现在总人数只有1570人左右,学生数远远没有达到十六中要求。
对此,胜利管理处某自然村村长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村的小孩读书以前还可以到新余八中读书,他们自从2002年被划片后,连八中也读不了,只能去很远的十六中,这样谁也不愿意。针对借读费一事,他们几年来都向区政府和教育局反映情况,没有效果。7月12号,他们再次向分管教育的区领导反映情况,答复要和市里沟通。
校方称读书就要买学位
新余一中一位李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小区建筑开发商为了好卖一点,捐给我们教育基金几十万,教育局就同意我们接收他们的学生。教育局现在把孔目江一号小区已经划到我们片区来了。
李主任还向记者打比方说,深圳都卖学位,一个小区买多少学位,读多少书。“你要到这个学校读书就要买多少学位,一个学位就一个人读书,这个很正常。我们每年都要验证件,就是原来搞下来的,烦死人了”。
新余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接到过新余一中收取借读费这方面的投诉。但乱收费归督察室管,一般都叫投诉人再打电话到督察室。
对新余一中发出去的报到通知书,新余市教育局的朱副局长表示惊讶和意外。朱副局长当即告诉记者,初中、高中的通知书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放。只有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通知书,学校没有权力发通知书,新余一中发通知书是严重违规。“既使同意接收借读生也不许收取借读费用。这是严重违规,学校借读必须经教育局同意”。
记者在新余市教育局《201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里看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市直中小学、渝水区区直中小学、渝水区城区办事处所属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招收新生,不得擅自招收低龄生、借读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学生家长收取低龄费、借读费、赞助费、捐助费等费用。学校违规收取低龄费、借读费、赞助费、捐助费等,按“乱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朱副局长表示,将尽快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将按“乱收费”严肃处理。
另据介绍,根据某些领导的要求,针对孔目江一号、水榭花都之类的楼盘,开发商和学校达成某些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教育部门也是无能为力。(辛雪斌 刘春香)
(中国教育新闻网江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