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军)记者昨天获悉,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本市将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标准,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确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线。考试对象为上海市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并建立考官库。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派遣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