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课被取消,改为收费辅导班;英语音标将不再单独开课,转为校外补课;拼音教学一带而过,如需辅导要报专门的补课班……以上课时均按小时收费,补课老师大都为本校任教教师。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辅导班,越是重点学校这种班就越多。”京翰教育学校一位姓李的老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学校课堂上讲的、教的、学的和最后考的都有一定的脱节,因此学校办班也比较普遍,但每个学校都不说自己的是辅导班,而是以辅助学习的名义开办的课外班。
其实,早在2000年教育部就有明文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但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家长:哪个家长敢不报
正月未出,海淀区双榆树中心小学四年级的学生郭涛(化名)家长接到孩子语文老师的电话,明确告知,由于没有太多课时讲作文的知识,因此专门开办了一个作文辅导班,所有作文的辅导内容将全部转至该班,校内课不再专门涉及,该辅导班由校内老师授课,但家长需另外交费。
郭涛的家长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学校并没有向家长通报这个作文辅导班的名称,只是介绍此辅导班将代替作文课。“学校这样一说,哪个家长敢不报?不报孩子就没作文课上了!”而报班的代价是,每学期缴纳1200多元的辅导费。
2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双榆树中心小学,调查发现该校三、四年级今年开设了“阳光喔”作文辅导班,学校很多学生都参加了这个班。
“义务教育阶段是免费教育,作文课是写入教育大纲的,将大纲确定的课内内容变成收费性质的课外辅导班,这一做法肯定是违规的。”知名教育学者、《()之痛》一书作者郑超表示,当前课外辅导班盛行,虽然社会为争取优质教育资源而被迫接受了这一无奈现实,但将本属于义务教育课程的作文课变相收费,令人相当寒心。
随后本报记者试图采访双榆树中心小学校方,但一位女老师以校长未在学校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北京市教委等部门下发“禁补令”,严禁公办中小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但如过去一样,这样的禁令如同摆设。
北京第13中学分校初三某班学生家长关女士向记者透露,今年寒假时,学校本来已经收取了900元补课费,但由于有家长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补课一度暂停。不过,就在新学期开学前几天,学校还是偷偷地进行了补课。“可能学校担心,如果不补,此前收上去的钱就得退给家长,所以冒着风险偷偷地补。”
关女士说,孩子上初一就开始补课,这种补课并非家长所愿,因为都是学校组织的,不参加担心孩子跟不上。初一、初二每年缴纳600元,每周六补一上午。从初三开始,补课改为周六全天,而补课费也涨至1100元。关女士给记者展示的收费收据显示,补课费收取单位并非13中分校,而是一家名为“国人挚诚”的民办教育机构。
关女士的儿子小志说,周六补课的老师,都是本校的代课老师,并非来自外校。一位不愿具名的学生家长解释,有些学校为了规避监管,选择与民办教育机构合作,以后者的名义收费,本校老师受聘于后者进行补课。“想说上课就是上课,想说补课就是补课,这是逃避处罚的一个办法。”
前述不愿具名的家长认为,校内的补课本来是课堂上的内容,不应该作为补课存在,即使补课,也应该是免费的。
关女士说,像13中分校初三年级共有8个班,每个班40多人,每学期算下来,每个班收取的费用就有四五万元,全年级补课收费总额三四十万元,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基本上成老师的加班费了。
老师:学生补课属自愿
学生家长乐先生多次向朝阳区教委反映位于朝阳区的第17中学分校违规收取补课费的问题,但得到的回馈令他失望,违规补课至今也未被纠正。
根据这位家长提供的电话,记者3月23日上午致电17中分校某班孙老师。孙老师表示,周六补课是事实,但补课主体并非学校,而是培训机构“科华学校”。记者追问为何补课的老师却是本校老师,孙称,本校老师跟“科华学校”签了聘用合同。孙老师还特别强调,补课都是学生自愿的。
记者查询得知,“科华学校”全名为北京市第17中学科华文化培训学校。该校网站显示,“科华学校”于1996年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文立华,主要经营短期教育培训,注册员工人数为20人,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记者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未能得到有关“科华文化培训学校”的信息。而以法定代表人“文立华”查询,得到一个名为“北京市通立惠实业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信息,注册地址为朝阳区高碑店村17中,1999年被注销。记者致电科华学校,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法获知这个名称前面挂有“第17中学”的教育机构与第17中学的关系。
“民办培训机构与公立中小学校合作,充当后者收费的盾牌,变相突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已经很普遍了。但像‘科华学校’这样的很少见,有点不避亲的意味。”郑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生家长的举报和质疑予以回应。
专家:责任还是在监管
本报记者3月23日致电北京市教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变相违规补课目前采取的是属地管理,他们接到信访举报之后,一般和区县教委沟通,由属地管理,区县也设有治理乱收费办公室。“近两年没有查处的案例,但我们接到过一些举报。”
关于补课问题,朝阳区教委监察科一位女性负责人说,经过教委相关部门批准,外面的培训机构可以在学校设点补课,也可以聘请所在学校老师代为补课。这种补课的前提是,学生自愿参加,培训机构不能上新课。至于学校是否有不太合规的地方,则需要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违规,区教委会督促学校整改。
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学生补课“被自愿”、补课效果难以评价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教育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但当前还处于观察阶段,想一蹴而就地解决,似乎不太现实。
早在2000年初,教育部便颁布了“禁补令”,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对于有偿补课更是明确杜绝。不过,“禁补令”下达12年来,有偿补课现象未见好转反而炽热。社会在问:谁应该为此负责?
“责任还是在监管。择校费、必修课变成课外有偿补课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必须加以纠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郑超说。